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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春节刚过离婚增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0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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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2月1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光明)春节刚过,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三个主城区的婚姻登记处了解到,节后两个上班日就有40多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比平时增长一倍。其中,35岁至45岁的夫妻是离婚主体。

  记者采访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和立山区的婚姻登记处获悉,1月29日是龙年春节后的首个上班日,由于赶上周日,不少人误以为婚姻登记处不上班,当天办理离婚手续的人并不多,三个城区只办理了10多对。然而,第二个工作日到三城区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高达30余对,而平时仅有10多对。算起来,年后这两天离婚者比平时增加一倍。

  工作人员表示,每年春节过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都不少,年龄主要集中在35岁至45岁之间。这些夫妻多数在平时就已经积累了一些矛盾,而春节放假在家,朝夕相对,长时间接触更容易产生矛盾。过年时夫妻与双方的亲友打交道也较多,一些相处不太融洽的亲友起到了激化矛盾的作用,还有的在双方家庭花钱多少、子女教育等方面产生争执,进而出现年后“扎堆”离婚的现象。

  另外,还有一些早已商量好离婚的夫妻,由于有一方或双方都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老家办手续。于是,也都趁着回家过年的时机,选择刚一过完年就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处人士提醒,婚姻是人生大事,需要双方理解和包容。35岁至45岁之间的夫妻可能已经度过了婚姻的“甜蜜期”,转而进入平淡甚至厌倦期,这个时候更需要理性对待婚姻。千万不要因为赌气,一时冲动离婚。双方的亲友更不要“煽风点火”,进一步制造矛盾,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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