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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伟广)1月29日晚上,邯郸市的小货车司机张师傅途经大(庆)广(州)高速衡水段时,飞来的一个烟头将车上的被褥等行李物品引燃。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附近也没有水源,火苗迅速将汽车吞噬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40多岁的张凤亭去年一直在保定市打工,春节期间留守看工地没有回邯郸老家。1月29日下午,终于等到放假的他驾驶着小货车,拉上被褥、海绵垫子、电脑等行李物品回家探亲。据他讲,当日22时30分许,他驾车行驶至大(庆)广(州)高速衡水市武强县至桃城区中间路段时,快速超过了前方的一辆大货车,并挡在了该车前方行驶。几分钟后,那辆大货车又加速超过了张师傅。双方就这样拉锯式地反复超越了几次。“可能我超车的行为惹怒了对方,当大货车在超我的那一刻,副驾驶上的人打开了车窗,向外弹了一个烟头,然后大货车飞驰而去。”张凤亭表示,当时自己没有太在意,可几分钟后,后车斗内的被褥起火了。他赶紧停下车,但身边没有一点水,车上也没有灭火器,只能用双手去扑。由于天黑且刮着风,火越烧越大,张凤亭干着急没有办法。
接到报警后,河北高速交警衡水大队事故科民警急忙赶到将火扑灭,但整个车已被烧毁。1月30日下午,张凤亭在高速交警衡水大队事故科反复说:“如果车上有个灭火器就好了。”
事故科民警提醒司机师傅们,在高速路上千万不要开斗气车,也不要向车外随意抛烟头、瓶子、塑料袋等物品,由于车速较快,那样做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机动车上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器,而且应当定期更换。如果张师傅按照规定配备了灭火器,当时肯定能及时把火扑灭,不至于损失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