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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2月1日讯 (通讯员 袁堂娟 陈佩才) 25岁的费县小伙子康某为了骗取钱财,居然利用年轻人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谎称自己在费县某大型企业工作,能帮助网友在企业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先后诈骗4名网友现金4万4千余元现金以及电动车、手机等物品一宗。面对警察的讯问,康某耍起了赖皮,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然而,尽管是“零口供”,1月30日,康某仍被费县人民法院依法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康某初中毕业后在工厂打工,闲暇之余常用手机上网 聊天。在网聊中,康某发现有些年轻人急于找一份高薪、轻松的工作,就动起了歪脑筋。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他化名“菲菲”(女性)在上网聊天时对济南的男网友张某说自己的表哥“王锋”在费县某大型企业工作,能有路子安排人到该企业工作。
听说这个消息后,张某非常高兴,立即与“王锋”电话取得联系。看到有人“上钩”了,康某就在电话里化身“王锋”,说自己有能力把张某和张某的女友安排到自己所在的企业工作,但是需要花钱走关系。闻听此言,张某和女友非常高兴,并于2011年2月的一天从济南赶到费县,与王某见了面,按照“王锋”(康某)的吩咐,留下了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1万元钱。
事后,“王锋”说走关系1万元不够,又多次向张某索要5000元钱,张某和女友发现事情不太对劲,担心自己被骗,就对“王锋”说先垫付着,等到事成之后一起兑现。可是过了没几天,张某就与“王锋”失去了联系,电话打不通,QQ也不再上线了。这时,张某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连忙到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报了案。无独有偶,2011年4月11日,费县某镇的姑娘宋某被一个叫“爱你依旧”的网友以同样的手段骗去了4000元钱、一部手机、一辆红色电动车,共价值6600余元。
接到报警后,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钟罗山派出所认为两起案的作案手段非常相似,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也非常相似,决定对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并且锁定犯罪嫌疑人康某。尽管康某拒不承认自己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可是民警还是在康某女友的亲戚家发现了被骗走的电动车。民警在对这两起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康某以同样的手段诈骗2名网友共3万余元的现金。尽管康某矢口否认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钟罗山派出所的民警还是通过扎实的证据证实了康某诈骗的犯罪事实。2012年1月30日,经过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康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民警提示:网络聊天时,一定好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被人以找工作等理由骗走钱财。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