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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一姐”陈明月被批捕 系醉驾肇事逃逸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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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网友拍摄到陈明月的宝马车

  (浙江)台州市公安局认定:陈明月系交通肇事逃逸

  “台州一姐”昨被批捕

  称“宝儿公主”的“台州一姐”陈明月,年初二酒后开车肇事后逃离现场,最终导致受伤的出租车司机死亡。公安部门初步检测发现,陈明月当时系醉酒驾驶。

  昨日,台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认定陈明月系交通肇事后逃逸。

  这一结论,意味着陈明月触碰了多根“高压线”:醉驾,逃逸,致死。昨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明月。

  公安部门认定陈明月系肇事逃逸

  1月30日,台州市公安局就陈明月一案再次公开认定结果:陈明月在事故发生后乘坐出租车离开现场,直到事发日凌晨2时52分,警方才从台州新港大酒店找到醉醺醺的陈明月。

  警方认为,陈明月的行为是交通肇事后逃逸。

  记者昨日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最终认定陈明月的逃逸行为,主要是因为陈明月没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法定义务。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而这些法定义务,陈明月显然没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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