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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23岁的贵州籍男子潘某多次在其曾担任保安的朝阳区炫特区小区内入户盗窃,还大模大样地在一家空房子里住了4天。近日,潘某因盗窃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潘某曾在炫特区当了四个月的保安便辞职了。因为缺钱,便想到返回该小区盗窃,他先后作案十余次,有6次得手,所盗物品有电脑、手机、相机和电视等。潘某有次入室盗窃时发现房子里面设施较少,不像是有人常住,还在鞋柜里找到钥匙,就在这里住了四天,这期间,他把所有偷来的东西都搬到此处,当起主人。他甚至找来一个收废品的男子,将墙上的42寸液晶电视以900元的价格卖掉。一天,他作案后回到该室,发现房间里的东西都不见了,便知道房主回来了,后潜逃到苏州。去年7月7日,潘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