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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 鑫通讯员马研婷)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掌握重要线索信息、及时扣押被执行人财物等手段,从而成功促成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迅速达成执行和解,并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09年12月,成都一银行与兰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兰某向银行贷款100.8万元用于购买挖掘机,并分36期偿还。之后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兰某却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至今尚拖欠本金68万余元,且经银行方多次催要,兰某仍拒绝还款,无奈银行方遂向武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1年11月26日晚,武侯法院掌握了重要的财产线索,得知兰某贷款购买的挖掘机正停放在四川罗江县一建筑工地。当晚该院执行局决定迅速组织人员连夜前去扣押兰某的挖掘机。次日凌晨2点,该院执行局、法警队共20余人即到达建筑工地,并按照之前部署,顺利将兰某的挖掘机扣押回蓉。
今年1月10日,该院执行法官又成功将兰某拘传到法院,并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该院执行法官通过与其耐心细致交流,兰某最终决定履行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方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自愿将个人所有的挖掘机以60万元价格抵偿给申请人,剩余款项将随后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