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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收件流程引质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1日 0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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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您好。去年11月,我家人用银行积分兑换礼品后,将我的单位地址作为礼品收件地址,我是收件人。两个多月后,一直未收到礼品。本月中旬向银行查询,对方表示两个月前就将兑换的礼品通过EMS快递到天津,并显示已经签收。银行提供了快递运单号,建议我拨打11185查询。我拨打11185(EMS查询电话)并向接线员提供了运单号后,对方表示物品已经签收,是单位的收发章。作为收件人,我询问接线员为什么既不给我本人签收也不打电话通知我快递件已经送到?对方回答:“我们是按地址投递。”我进一步询问:“邮件是按地址投递,快递是不是不应该这样?”接线员没有回答。后来我查阅了国家邮政局下发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发现上面规定快递员在送件前要电话联系收件人,确定地址并预约送件时间,就算是找人代收,事先也要经收件人同意,并在送件时核实代收人身份。可是两个月来,EMS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以致于我根本就不知道礼品已经送到单位。

  所幸的是,银行的礼品还存放在单位的收发室内,收发员收件后放入柜中,忘记告诉我了。虽然东西没丢,但是如果快递的是有保质期、易腐坏的物品,比如食品,两个月可能就无法食用了。EMS在国内快递业中,还是知名品牌,因为送件覆盖区域广、速度较快、查询方便同时还提供寄件人短信提醒等服务,受到很多人青睐。它的服务质量都不能达到国家邮政局的要求,也难怪大家对快递业的抱怨那么多。

  我只是希望EMS能按国家邮政局对快递业务的要求做,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读者 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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