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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人才市场警惕虚假招工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2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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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王小华 付严) 1月31日起,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开展招工招聘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春节长假结束,不少务工人员返城求职。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职业中介”或“招工单位”的幌子进行诈骗。对此,工商人员提醒,警惕四类虚假招工行为。

  一是发布虚假高薪招聘广告。以高薪吸引人,精心预谋,在用工合同中设置陷阱。应聘者往往没有仔细推敲合同条款便签约,比如,有的合同中规定“当天安排工作、提供一次以上的面试机会”、“如应聘者主动提出终止合同,按协议退款10%至15%”等。然而,大多数应聘者要么面试通不过,要么工作量繁重,发现上当后提出终止合同,只能拿回少量退款。

  二是巧立名目骗取费用。“黑中介”先以高薪为诱饵,诱骗求职者面试,再以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为由收取费用,并开具无盖章收据。待应聘者发现上当要求退款时,予以拒绝。

  三是不法分子与少数企业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有的“中介公司”为牟取利益,与少数企业行政、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相互串通,骗取报名费。求职人员到“用工单位”面试,“用工单位”以种种理由判定不合格,不予录用,或者设置难以接受的苛刻条件,让应聘者主动放弃。当应聘者要求“中介公司”退款时,中介以“由于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被用工单位录用”为由拒绝退款。

  四是扣下身份证件索要介绍费。“黑中介”以办理入厂手续为由,扣押求职者身份证件。求职者未找到工作想要回身份证时,“黑中介”变脸,以身份证相要挟,索要数额不等的介绍费。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对于路边张贴的招工小广告、网上招聘,要谨慎对待;应到正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劳务中介单位;不要将身份证等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不要给陌生人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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