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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独生子女证夫妻今后各持一本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20: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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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五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本报讯 (记者张立) 30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我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已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在我省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优待的凭证,夫妻各持一证。其中,符合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离婚或丧偶等五种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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