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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兵团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大事。前不久召开的兵团党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兵团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4万户,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8.6万户,建设牧工定居房1950户,完成住房建设投资155亿元,超计划完成了保障房建设任务。
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有关会议上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发展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确保资金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帮助更多中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去年,兵团给职工群众交了一份保障房建设考核“成绩单”。但要让职工群众对这份“成绩单”满意,兵团各级党政还需要把握好公平公正这杆“秤”,做到确保开工、确保质量、确保公平。
首先要让职工群众住得舒心放心。要把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充分考虑职工群众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加快建立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要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让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执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等,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要确保公平分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申请审核和配租配售程序,并予以公开;切实解决保障房规划建设偏重“建”而忽视“分”的问题,尽快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预申请及轮候制度,进一步研究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通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要完善并严格执行交易时对收益调节的规定,消除牟利空间,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理使用。
第三要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可以尝试在保有一定数量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基础上,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提供不同层次的货币住房补贴。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将这几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上升为制度,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法制化。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随着兵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不断推进,相信广大职工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梦想将一步步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