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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乘客携带烟花爆竹打车 司机不拉不算拒载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8日 11: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城市快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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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破五”,天津市又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昨天上午10时许,一家三口乘客拿着购买的烟花爆竹拦下了菲亚达出租汽车公司王师傅的车,上车后,王师傅一看他们拿这么多烟花爆竹太危险,表示不能承载这趟业务,但三位乘客就是不下车。无奈之下王师傅只好开车行驶,但他万万没想到,坐在副驾驶的男乘客竟然掏出了香烟和打火机,王师傅只好在路边停车,并请他们下车。但三位乘客就是不下车,并扬言要向客运管理部门告王师傅拒载。

  据市客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客运出租汽车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私家车,对于运营服务是有许多明确规定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也就是说,王师傅中途终止此趟业务不算拒绝载客。市客管部门提示广大乘客,为了司乘双方的安全,市民要尽可能在家门口购买烟花爆竹,不要携带烟花爆竹打车,以免影响节日出行。(记者陈欣通讯员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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