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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1月27日电(记者范春生)与往年紧紧巴巴过年相比,今年这个春节辽宁省鞍山市困难家庭栾增志一家过得很开心,餐桌上鱼肉海鲜一样未少。作为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受害人,他获得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办起年货不再捉襟见肘。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介绍,栾增志只是辽宁涉诉困难当事人中获得司法救助金中的一位。2011年,全省共有1347名涉诉困难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所获救助金额达到3300万元,这得益于辽宁法院近年来对涉诉困难群体建立救助机制的探索,并制定了相关的救助规定和救助办法。
据介绍,在辽宁各级法院去年救助的1347名涉诉困难当事人中,主要包括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诉人和申请执行人。各中级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各有侧重,开展司法救助。涉诉困难群体救助制度的建立,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法律的权威性和法院的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