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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案件审查 防“以钱抵罪”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6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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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要求

  加强案件审查

  防“以钱抵罪”

  据新华社电 “公诉部门将通过深化公诉改革,不断完善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负责人日前表示。

  “公诉部门将立足职能,促进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的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公诉厅负责人表示,公诉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轻微犯罪被不起诉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定期汇总分析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外来人员犯罪情况,从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出发提出针对性建议。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结案后回访帮教等工作,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专门化建设。

  该负责人指出,公诉部门将进一步深化量刑建议改革,认真研究常见犯罪量刑标准;加强对案件事实与和解协议的审查,防止“以钱抵罪”、“以钱赎刑”,认真听取被害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做好因刑事和解作不起诉的善后工作,确保案结事了;积极推行法律文书说理改革,重点做好不起诉决定、不抗诉决定或者经复议复核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释法解惑工作,防止引发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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