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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月23日电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近日公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将被否决。
《办法》明确,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当作废标处理。
串通投标被严厉禁止,包括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也不得以低于成本或者违反政府指导价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另外,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违反政府指导价的报价竞标的,可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而且这一投标报价影响了中标结果时,中标无效。
《办法》还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减工作量、压缩工期、垫付工程资金等要求,并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