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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各级卫生部门紧紧围绕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立足卫生工作实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
以免费医疗为基础,以政府投入为主,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
据悉,农牧区医疗政府补助标准分别由2009年的人均140元提高到2011年人均260元。农牧区医疗制度县、乡覆盖率达100%,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覆盖。农牧区医疗报销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农牧民82.3%的医药费用得到了报销补偿。
近年来,我区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资达到16亿多元,共实施县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建设项目700多个。
当前,我区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方面还面临着繁重任务。今后,我区卫生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卫生部门医改工作,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