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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陈敏报道 近日,晋宁县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5个先进集体等给予了347万元的补助奖励。
晋宁县自2006年开展创建文明县城以来,经过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绩,2009年获得昆明市文明县城称号,2011年连续荣获云南省文明县城和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并已荣获“云南省甲级卫生县城”称号。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四创两争”工作,晋宁县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委办等15个先进集体、毛昆秀等27名先进工作者、李安等44名先进个人、创建指挥部,获得命名的14个省级卫生村、74个昆明市生态村,给予347.14万元,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创建工作重点难点指标任务所作投入进行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