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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1月18日,我省举行了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培训暨联络员会议。
2011年以来,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目标,认真落实节能措施,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改造节能设备等方法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十二五”是我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协调发展的新阶段,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作为节能降耗的倡议者、领导者和管理者,理应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真抓实干,千方百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重点节能工程、统计监测等基础工作、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日常节能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督促检查,确保今年和“十二五”时期各项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全面完成我省节能降耗总体任务做出新的贡献。(作者: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