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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设立广东省廉政账户的公告》,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账号为35581(取谐音“送我我不要”)的廉政账户。
这是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要求而设置的。公告同时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1个月内)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
“红包”款项可通过两种方式存入廉政账户:一是通过各商业银行柜台直接汇款到广东省廉政账户;二是通过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ATM)直接将现金存入广东省廉政账户。银行开具的汇款(存款)凭条和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ATM)出具的存款凭条可作为合法上交“红包”款项的有效证明。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