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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红包”上交“送我我不要”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3日 16: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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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通讯员粤纪宣报道:20日,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了廉政账户,以便有关人员在规定的1个月限期内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据悉,根据此前省纪委发布的相关工作规定,对于逾期缴纳的“红包”仍须按违纪处理。

  据介绍,廉政账户账号为35581,(取谐音“送我我不要”),开户行:工行广州庙前支行。“红包”款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存入廉政账户―――

  一、到各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汇款单”,具体填写信息如下:

  收款人户名:广东省廉政账户收款人账号:35581,收款行名称:工行广州庙前支行。

  二、通过工行自动柜员机(ATM)直接将现金存入广东省廉政账户,3月31日前应输入账号“9558853602000181700”,4月1日起,可直接输入账号“35581”,请输入资金来源代码:输入099(其他)。

  特别注明:银行开具的汇款(存款)凭条和自动柜员机出具的存款凭条都要妥善保存,因为它是合法上交“红包”款项的有效证明。

  薛江华、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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