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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缪彦彬报道)1月2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办获悉,2011年度,新疆未发生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燃放事故。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烟花爆竹“三非”专项行动成绩显著。
据统计,2011年全区公安机关共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网点近3000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39起,查处非法生产案件5起,非法运输案件572起,非法销售案件148起,查扣非法运输车辆7辆,收缴各类违禁烟花爆竹19770件。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5条,其中查证属实25条,共治安拘留18人,警告处罚44人,有力地打击了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亦将到来,燃放烟花爆竹本是人民群众喜庆的方式,如果购买了不合格的产品,会对人身财产带来损害,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历来对打击烟花爆竹“三非”工作十分重视,希望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黑作坊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进行积极举报(拨打当地报警电话),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重大案件的,将对举报人进行表彰奖励。
警方提示各族群众,请到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度过祥和、平安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