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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全区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新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56件606人,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
据记者了解,去年,新疆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查处了新疆有色地质勘探局原局长杨有明特大贪污受贿案、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建军受贿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原党委常委、伊宁原市委书记焦宝华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要案。
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集中核查、清理超期羁押”等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办理刑事案件适用羁押期限若干问题的规定,从源头上遏制超期羁押。完善和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实现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
2011年,新疆检察机关把打击重点直指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的李忠庆涉黑团伙案、建国以来新疆最大的涉外毒品案、乌鲁木齐和伊犁地区“瘦肉精”、“地沟油”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879人,提起公诉20738人。
今年,新疆全区检察机关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对口援疆重点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落实同步介入重大生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调查机制,努力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上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