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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谈到社会矛盾问题时说,发展不能以牺牲群众的当前利益为代价。(《新快报》1月17日)
“受考验的不是发展经济而是社会矛盾。”对于当下中国而言,这不仅是广东面临的考验,也是整个中国面临的挑战。中国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二,然而社会矛盾也与日俱增。
在以往的发展模式中,一些地方官员总觉得有些民生问题可以放一放,似乎经济发展起来了,这些民生问题就都解决了。最明显的例子,在很多政府网站上,我们都可以看到类似“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报告,发展经济位居化解社会矛盾之上。事实上,当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民生问题非但没能很好解决,经济发展也相应受到了影响。
早有学者指出,中国当前的社会矛盾首先是经济主体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所派生出来的。比如,有些地方为了GDP,就给资本以“特权”,这必然产生严重的分配不公和环境灾难。其次,官商勾结加剧了社会矛盾。比如,一些掌握着经济资本的企业家,也很容易拥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
认识到中国社会矛盾的根源所在,“以发展经济来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就该有所纠偏。如何防止和化解当今中国之社会矛盾,学者指出,正确的办法是扶持社会建设主题发育,扶持社会建设比发展经济更为重要。
当下之中国的社会建设,最大的问题是政府太强大——“社会全能政府”,不少地方政府有意阻止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不准社会有体制外建设主体存在,社会没有自治力量和活力。而长期维持“社会全能政府”的体制,势必将导致中国社会问题越来越多。
在这方面,广东出现一些转变。比如去年,汪洋不止一次提到“人民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他说,发动群众并不会给政府“添乱”。今年1月的广东省委全会上,汪洋表示,一些鲜活的例子表明,民众确实有自己治理自己的能力,广东将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将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逐步转移过去。
让每个人生活得更幸福,这是发展的终极目的。一个国家,如果仅仅以经济建设为主体,那么她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而以社会建设为主体,势必将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只有经济效益没有社会效益,社会恐难和谐。“仅靠发展经济解决不了社会矛盾”的认知,应该体现在更多的地方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