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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1日 0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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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资料图片)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案情认定

  以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7.7亿元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

  庭审过程

  吴英曾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吴英一度心如死灰。但随后在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金华市中院开庭二审。吴英的辩护律师二审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当时,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检察院对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诉。

  当时二审结束后,吴英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告诉记者,由于案件重大复杂,具体的二审结果需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但吴英当时当庭认罪的行为并不会对高院的裁决有重要影响。

  二审开庭之后,2011年8月,吴英在狱中又另外检举了7名官员,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多希望。

  现场直击

  得知死刑 吴英当场啜泣

  据现场传回来的消息,当审判结果宣布时,吴英当庭啜泣,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则呆住了。

  据悉,昨天吴英的两位律师才得到消息,但法院只说有事需要他们过去,并未说明是何事。今日开庭时,只有一位律师赶到。

  开庭宣判前,吴英曾让旁听席上的父亲给自己送两双新棉鞋。可能并未预料到二审会维持原判。

  复核预测

  辩护律师:希望最终结果有所改变

  吴英的案子引起如此大的关注,除涉及的金额,其中的焦点是对吴英所募集资金的去向和使用用途的判定。

  这其中,法院不仅对量刑的轻重有很大争议,最重要的是,罪名本身、案件性质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公开资料显示,当时一审后,吴英的上诉书中提及上诉理由时认为,其本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意图,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有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物品,不存在肆意挥霍;她未实施欺诈行为,也没有虚构借款用途。张雁峰向记者表示,下一步案件结果将移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我们将继续努力,希望最终结果可以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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