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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实行“三定”管理,从源头上把住了进货质量关,有效提升了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2011年,全市6350家餐饮单位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定点采购。日照市局规定,米、面、肉、油四类食品原料的采购必须“定厂”,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直接与生产厂家签订购货合同;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点心等小食品的采购实行“定店”,餐饮单位必须到固定的批发商、零售商或大型超市处购买;蔬菜采购实行“定户”,由餐饮单位到附近农贸市场选择固定菜贩长期供货。同时,日照市局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将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定人查验。日照市局统一印制了进货查验记录本,免费发放给餐饮服务单位,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进货验收。对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料,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的先后顺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以备随时抽查。各种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定期核查。日照市局的执法人员定期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的进货台账进行核查,必要时到各定点供货商处进行核对。同时,以高风险食品、食品添加剂、洗消剂为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大抽验力度。2011年,共对23类143个批次食品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24批次,均依法进行了查处。
(臧真琨 刘靖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