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新疆230万名困难群众一次性补贴拿到手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12: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宋丽报道)“昨天我领到了360元补贴,感谢党和政府。”1月16日,乌鲁木齐市的优抚对象周伯毅高兴地告诉新疆都市报记者。

  与周伯毅同样高兴的还有和田地区和田县拉依喀乡托万拉依喀村农村低保户库尔班尼亚孜·艾沙老人,1月15日,他也领到了200元的一次性补贴。

  1月17日,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郑重宣布,经过民政部门的不懈努力,截至1月16日晚,5.47亿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提前两天足额发放到全区230万城乡困难群众手中。

  为进一步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国务院决定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2011年12月22日,自治区紧急拨付5.47亿元补助资金,在两节期间向全区230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元旦春节期间为230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时效性都比较强,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紧急召集自治区有关部门,安排部署发放工作。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迅速研究制定了补贴发放办法和工作措施,并将补助资金紧急拨付各地。同时要求确保在2012年1月1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让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同时,民政厅派出14个督察组,督促各地迅速开展发放工作。截至1月16日晚,全区民政干部、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已将一次性生活补贴面对面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据悉,此次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

热词:

  • 群众
  • 补贴资金
  • 补贴标准
  • 新疆都市报
  • 性生活
  • 农村低保
  • 城乡
  • 民政干部
  • 老党员
  • 和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