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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佛山日报》报道,三水区志愿者协会与区青年商会签订了资助协议,商会每年将会费的10%交予志愿者协会,用于公益活动。于是在今年春节前的慰问活动中,受访的低保户发现,除了惯常的慰问品外,还多了许多新的物资,如40户获得电热暖炉,23名学生收到1000元助学金。
而在此前,三水的志愿者协会每年会从政府那里得到几万元的经费支持,但这些钱只能勉强维持机构的日常运作,帮扶工作大多是临时找企业赞助,帮扶规模、质量较难保证。
点评:
目前,我国志愿者组织主要还是由行政力量推动,志愿者组织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较低,自主空间不足。但实际上,志愿服务是一项社会事业,必须强调社会化参与、社会化组织、社会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和市场力量的参与,而独立性更是志愿者组织的基本特性之一。
换句话说,志愿者协会本就应是独立的社会组织,包括资金、运行、人员、管理等,政府承担的,更多是监管职责。当前全国都在热推“社会管理创新”,三水志愿者协会与青年商会的合作,将是三水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探索,也应该只是一个开始。
未来,如何构建政府与志愿者组织的互动合作关系,保障志愿者组织的独立性,切断对政府供给的过度依赖,实现社会化运作,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切实际、更多元的服务,还有待志愿者协会的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