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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外包装用“小名”最高3倍罚款 警惕一药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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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8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药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在近年来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场上存在同种药品、不同名称,用商品名代替通用名的现象,还有保健品仿冒药品名称违法获利。该局提醒市民,警惕“一药多名”药品,避免错误用药。药品外包装用商用名代替通用名最高可处罚3倍的涉案药物金额。

  据悉,省药监局在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为了避免与同种药品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有些企业将不规范药品的商品名扩大字号,印刷在药品外包装突出位置,而其通用药物名不够显眼,容易误导消费者,给购药造成困难,造成错误使用。省药监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如果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将对涉案药物做下架、召回处理,按劣药处理,对其重新审批备案,直到符合要求。对相关企业的处罚最高可达3倍的涉案药物金额。

  此外,执法人员在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中还发现,大量保健品、保健食品违法使用近似药品的名称,或采用同声不同字的品名,使消费者误以为是药品从而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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