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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17日讯 记者张维今天,国家电监会通报了2011年12398投诉举报受理情况。供电服务投诉不降反升。在收到的有效信息中,供电服务11917件,占62.87%,同比增长16.37%。
电监会表示,供电服务、电价执行和收费、电力安全以及业务许可等四个方面的投诉举报事项相对较多。就供电服务而言,有部分供电企业在用户工程建设中存在变相“三指定”(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现象,对非供电公司指定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拖延审核、接入时间;部分农村地区电网变电站布点不足、网架薄弱,停电频繁等。
目前,仍有部分供电企业抄表员估抄电表电量、误抄电表读数;个别供电企业不按阶梯电价收费标准收取电费;个别地区供电企业违规向用户分摊电力线路线损;部分小区物业、房屋出租户以用户拖欠物业费、取暖费、房租费等名义不予售电等。
据悉,2011年,全国共收到电力投诉举报有效信息18954件,同比增长14.18%。电力监管机构受理的4877件投诉中,99.79%举报2011年年底前已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