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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万静 记者近日获悉,赶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并施行,这是襄阳市政府为全市人民送上的一份新年“大礼包”。
该办法的最大的亮点是市区公租房的配租取消了申请者的户籍限制,只对申请人的收入水平、住房情况、缴纳社保年限等方面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办法规定,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急需救助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及在市区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的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的,都可以纳入襄阳市公租房的申请范围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在保障房大规模推进过程中,由于公租房运营周期长、社会资金进入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公租房的推进受到阻碍。加快实行公租房政策,将使公租房成为我国保障房体系的新主角。他说,经济适用房甚至限价房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最终形成租赁式住房保障体系和商品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这种变化,一方面符合保障对象多而保障房源少的现实国情,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姜明安表示,在推行城乡服务均等化工作方面,我们不能只把目光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身上,地市级城市的城乡服务均等化作用更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