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张涛)昨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会议,自治区高院院长李彦凯在会上表示,自治区高院将2012年定为审判监督年,并在全区法院构建起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案件监督与法官行为监督相结合、上级法院监督与本级法院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最终达到以监督提质效、以监督保公正,确保司法公正。
在具体操作上,各级法院要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要密切关注宁东基地、沿黄经济区、黄河善谷、“五大十特”工业园区建设、中阿经贸论坛等全区重点工作,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保持司法应对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妥善审理医疗、教育、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审理好集资诈骗、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审理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土地征收等行政案件,推行“裁执分离”强制拆迁模式,审慎执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