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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1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上海市各调解和仲裁机构共处理结案劳动人事争议8.39万件,为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及挽回经济损失6.97亿元。其中,区(县)及街镇各类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3万件,为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及挽回经济损失2.79亿元;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结案5.36万件,为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及挽回经济损失4.18亿元,全年实现法定期限内按期结案。
据介绍,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企联和工商联等部门继续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企事业单位预防调解、乡镇街道就近调解、司法与三方联合调解、仲裁委员会引导调解相结合的立体化调解网络;继续推进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巩固依法按期结案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仲裁工作公信力。
本市在总结全国示范企业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和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示范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了47家不同类型企业(工业园区)作为示范企业,积极探索本市不同类型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的有效机制,为构筑本市劳动争议源头防线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