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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着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9日 0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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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农民有地生钱、有房生钱、有股生钱

  华龙网讯(记者 向婧)位于三峡库区腹心的云阳县,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作为促进农民收入大幅增长的主攻方向,在增加农民生产要素拥有量、盘活农村土地、农房保值增值、探索村集体产权改革上大做文章,使农民有本生钱、有地生钱、有房生钱、有股生钱。

  记者近日获悉,截至目前,云阳已完成农村“三权”抵押贷款2.2亿元,建设用地复垦74公顷,“地票”交易1.5亿元。

  “地票”收益——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走进云阳红狮镇中坪村,两栋整齐漂亮的7层新楼映入眼帘。坡屋顶、蓝白相间的外墙,底层为门面房、上面6层为住房,共48套,每套房面积117平方米。这是红狮镇下坝为滑坡的灾民建设的集中安置点。

  “原来的房屋,墙壁有裂缝,一场大暴雨过后,裂开的口子有拳头那么宽,根本不敢住人。”村民刘和平说:“政府投入补助资金,动员我们搬迁,我第一个报名,三两下就把旧房拆除了,宅基地复垦还能得一笔钱。”

  云阳对农户搬迁后废弃的宅基地,统一复垦整理。48户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村民原宅基地约有20亩,集中搬迁只用了2亩地,节省下来的土地经复垦后,可以“地票”形式进入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得收益按85∶15的比例,全额返给搬迁农户和所在村集体。这不仅可为村民创造200多万元的财产性收入,也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云阳农业人口有112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4%。由于农业基础条件差、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科技素质偏低等原因,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一直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财产性收入除银行储蓄、民间借贷收益外,土地、房产、保险、债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收益微乎其微。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云阳农民财产性收入仅占农民总收入的1.6%。

  “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占比小,这表明农民增收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云阳县长张学锋说,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民之所以比内地农民富裕,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对传统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让每位农民都成为股民,享有股份权和分红权。

  产权改革——

  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目前,一方面,云阳大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出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和考核办法。在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时,选好一名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的好带头人,成为组织工作的重点。同时,通过用活、用足、用好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强农、惠农、支农政策和项目,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盘石镇四民村支书柯贤全说,过去,四民村没有收入来源稳定的集体经济,连笔和纸张都要靠“化缘”,是个“空壳村”。去年,市台办争取到50万元资金,支持四民村建起了8口、共18亩鱼塘,发展流水养鱼,作为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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