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蚁贪”频发根在哪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9日 02: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一个小小的乡镇医院财务科科长,竟能贪挪百万,先助丈夫做生意,后又借钱给情人赌博,在事发后一逃就是8年。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女科长及其情人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李红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数额巨大不退还,另犯有贪污罪,最终判决李红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张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据1月13日新华网)

  2000年6月份,李红丈夫与别人合伙筹办企业时,在工商登记注册时需要一笔资金用于验资。他问妻子能否从医院借笔钱,声称几天后即归还。李红利用担任财务科长的便利,私自将医院账上的50万元转汇出去。时隔5天,这笔款悄悄归还医院。此后,李红再次挪用医院4.5万元借给丈夫运作,上述两次“巧妙借出”均未被医院发现。从此以后,李红的胆子越来越大,尤其是有了张志这个情人后,为了满足张志的赌博欲望,三番五次地从公款中借给张志赌博,就这样借了一笔再借一笔,不断地借钱却从不归还,直至张志事发,两人携款外逃,一逃就是8年。试想,从2000年6月到2003年10月,这3年间李红单独或伙同张志先后挪用医院公款共计人民币118.5万元,李红在经办核销医院呆账过程中私自将张志欠医院人民币16314元的个人借款作为呆账核销处理,如果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得好,如果单位会计、出纳会经常对帐,如果单位会经常性地对财务进行审计,李红能有3年的“蚁贪”机会吗?她还能挪用医院118.5万吗?

  小干部大肆贪挪,这种现象被形象地称之为“蚁贪”。 此类“蚁贪”现象却在现实中不断出现。比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杨立强,贪污、挪用农村养老保险等财政专项资金共5100余万元,用于赌博和还赌债。通州区宋庄镇寨辛庄村原支书史福利,私自将700万元本村土地补偿款的存单挪用给孙在权的公司做贷款质押担保,终因贷款无力偿还,700万元被银行划扣,史福利与原村委会委员张杰涉嫌贪污公款135万元。重庆市璧山县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廖丽霞涉案120万余元。这样的“蚁贪”频发,既有这些小官自身堕落的的原因,也暴露出目前对基层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存在一定的缺失:一是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形同虚设,严重缺乏监督;二是对基层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不到位,存在教育走形式走过场,没有真正抓好落实,更不要说教育常态化;三是单位财务帐目没有做到月清月结,既不对帐目,又不搞平时和年终审计,让违法者有了可乘之机,一次得手,屡屡作案,不可收拾,导致作案机会多、时间长,由小贪到大贪,炼成巨贪。

  笔者认为,要遏制小官利用自己职务便利进行“蚁贪”,就必须把好四关:一是严把执行财务制度关,一定要将基层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和财务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把好教育警示关,加强平时廉政教育,着力打击犯罪和违纪行为,教育警示他人;三是严把审计检查关,加强财务审计,将审计周期由一年一审改为一个季度一审,不同单位之间用不同的财务人员来交替审计单位账目,还要加强平时检查和平时对帐,及时发现问题;四是把好财务审计和财务人员岗位轮岗关,这也是财务管理的要求。唯其这样,“蚁贪”就无路可走,无洞可钻。

责任编辑:任仲发

热词:

  • 张志
  • 有期徒刑
  • 挪用公款罪
  • 廉政教育
  • 判决
  • 作案
  • 贪污罪
  • 情人
  • 国库科
  • 对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