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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志坤 赖竞超)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民事一审收案数量以年均10%的速度不断增长。这是省高院院长郑鄂在工作报告中摆出来的一道难题。
据法制日报的报道,2004年,佛山全市法官审案达7.5万多件,2010年有12.4万多件。案件增幅达65.9%,而人员增幅仅为7.79%。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每年平均受理执行案近1.3万件,27名执行法官每天要跑遍顺德10个镇街、约860多平方公里的村居。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古春成2009年执结案件1023件。
许多代表惊呼,这不是法官,这是“奥特曼”!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经费不足,郑鄂在报告中透露出对法院科学发展的隐忧。代表们关心的还有如何保持判案质量。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劳应勋认为,由于工作压力太大,法官的弦已经绷得太紧了。令人担心的是,这么少的人,这么多的案,能不能判出高质量的案来?
省人大代表、“80后”外来工方卫珍建议,提高法官的薪酬标准,吸引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就像在企业,我们的销售超过任务后,不直接参与营销的后勤部门也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更多的人认为,要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光靠奖金这个办法是解决不了的。省人大代表付丽玲表示,不能单纯按照判案数量来实施奖励,否则有可能会导致法官为了提高收入追求判案数量,从而最终导致判案质量的降低,不利于实现法律的公正。
对此,省人大代表杨建华表示,法官的编制难以增加,主要是因为编制管理的因素。目前的体制,对编制的管理,其实是计划体制,编制由中央定。但是,地方市场经济的发展,早已对编制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的体制应该进行改革,否则难于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尤其是在商贸繁荣、聚集大量人口的发达地区。
对此,省人大代表、佛山欧神诺陶瓷公司董事长鲍杰军表示,应该给法官配备足够的助手,让法官从琐事中解放出来。“法官的编制不能随便增加,但是雇员的编制可以增加。要不然,再多的工资和奖金都是没有用的。同时,还可以加大奖励他的团队。”
据了解,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实行法官助理制度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在审判法官与书记员之间设立“法官助理”职务,由法官专司审判,法官助理负责案件开庭前的各项辅助性工作,书记员专门负责法庭记录。实行这一制度仅半年,30名法官助理独立调处案件455件,使该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从去年同期的45.6%升至56.6%,增幅达11个百分点,居同期佛山5个区法院之首。
对此,去年5月,省高院已确定在广州番禺、深圳罗湖、佛山禅城、东莞第一法院四个基层法院启动第一批“小额速裁”试点。小额速裁程序大大简化了庭审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使结案周期一般不超过7天,很多案件当日受理、当日调解结案、当日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