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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去年春运期间,四男一女,在江西、浙江、安徽、河南四省的火车站,连续诈骗作案9起。
昨天,江东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跨省火车票诈骗团伙,并当庭对5人作出判决。
距离案发已时隔一年,作为“前车之鉴”,希望回家路上的各位,不再落入这样的陷阱。
去年3月的一天,在宁波做生意的张女士赶到火车东站。她有急事要回西安。男子姚某凑了过来:“大姐,你也去西安?这里没票了,去其他售票点看看吧!”
张女士跟着姚某走到火车东站广场时,陌生妇女雷某正在打电话:“我要去西安,赶紧帮我弄两张票!”听雷某的语气,张女士感觉她能搞到票。
“朋友,我们也要去西安,能否帮忙代购两张票?”姚某上前与雷某搭讪。
雷某欣然答应,称表哥陈某是火车站的“内部人士”。几分钟后,“内部人士”陈某从售票大厅走了出来。姚某、雷某两人马上交出了银行卡,让其代买票。张女士没有多犹豫,照着做了。
随后,张女士还被“委以重任”:跟着陈某去单位拿票。随身财物全部交给姚某、雷某看管。“剥光”了张女士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剧情终于可以“收场”了:走到半路,陈某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刷卡买票需要身份证,你带了吗?”“还在包里。”张女士一拍脑袋,转身去找姚、雷两人。可想而知,两人早已不见踪影;等张女士返回去找陈某,当然也找不到了。
其实,就在支开张女士的短暂工夫,姚某、雷某、陈某已赶到附近的银行,那里早有另一名同伙在等候,他们通过ATM机取现等手段,几分钟内盗走了张女士卡里的2万元钱。
去年3月18日深夜,警方在金华将5人抓获。
据查,这5人都是湖南人,年纪最小的27岁,最大的47岁。5人共骗得财物11万余元。其中,雷某之前曾因诈骗被法院判过刑,如今还在缓刑考验期。经过审理,江东法院认为,雷某等五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与原判决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2~4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当数额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