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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月16日电(刘书永)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会近日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2011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经核定,去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全国4.3亿人次受灾,1126人死亡(含失踪112人),直接经济损失3096.4亿元(不含港澳台地区数据)。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指出,2011年我国自然灾害灾情较常年偏轻,但局部地区受灾严重。其中,四川、陕西、湖南、云南、贵州、湖北等省灾情较重。灾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灾害多发频发,南方损失较重。南方部分省份由于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阶段性干旱、洪涝灾害影响,重复受灾、连续受灾,损失较为严重。二是水灾旱灾并重,旱涝交织影响。旱灾和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自然灾害总损失的30%和40%。三是台风损失偏轻,地震外强内弱。全年先后有7个台风登陆我国大陆地区,另大陆地区共发生17次5级以上地震。四是灾贫效应叠加,城市灾害突出。汛期全国130余个县级以上城市进水受淹,城市安全运行受到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