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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出台福建省景观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2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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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岁女童溺亡小区景观池内 人大代表建议

  法制网福州1月15日电 记者吴亚东 刘百军 记者从正在福州召开的福建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福州市福塑科研所所长、塑胶行业技术中心主任、十一届省人大代表彭超等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出台《福建省景观安全管理条例》,在验收楼盘时应将景观的安全性纳入考核项目中。

  彭超在议案中表示,2011年11月,福建省某地,2岁女童溺亡小区景观池内,群众建议有关部门在验收楼盘时,将景观的安全性纳入考核项目中。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楼盘验收分别有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质量验收。其中,质量验收由城建部门监督,由业主单位牵头,设计、监理等单位参与,主要是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并没有要求对景观进行验收,因此相关部门无法对景观池、花圃等景观设置进行验收,也无权增减验收项目。

  目前让各级部门直接将景观安全列入楼盘验收无法可依。建议开发商在建设景观池、花圃以及污水沟、电网沟等时,考虑安全防护,设置防护栏、窨井盖等。此外,物管也应当加强管理,及时消除小区隐患。

  “我省应加强执法力度,通过立法将景观的安全性纳入考核项目中,确保我省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明确管理责任、管理范围,拟定本条例。”彭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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