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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的邓建国打“飞的”坐头等舱,甚至一人买两个机位逃避监控,结果被广州市中级法院拘留15天。日前,此案有了最终结果,邓建国还债225万与债主和解。
13日下午225万债款到账
据广州中院执行二庭负责邓建国案执行工作的饶法官介绍,1月13日上午,邓建国、广东巨星影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黄某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由邓建国再支付225万元后,双方和解。
当天下午,在执行法官的现场监督下,邓建国一方将相关款项转入申请执行人的个人账户内。13日18时左右,申请执行人查询确认已经收到225万元,同意法院以“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的事由结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正式同意就此了结相关纠纷,并对法院工作表示了理解和支持。申请执行人黄某表示,对执行过程和结果“很满意”。能够在春节前顺利结案,饶法官也连称“工夫没有白费,双方和解既能够让双方都接受,又免了后顾之忧、案结事了,大家都可以轻松过春节啦!”
邓建国案成“打老赖”典型
在广东省两会期间,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在接受南方网在线访谈时表示,法院打击惩戒“老赖”,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运用“主动执行”理念破解“执行难”。其中,对邓建国采取拘留、限制出境和高消费的系列做法给“老赖们”敲了警钟。
此前邓建国被拘留时,法院从其钱包里搜出一些财产线索,但邓建国坚称没钱还债,如今为何终于肯还钱呢?广州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符锐兰表示,因为邓建国“见识到了法律的威严,如果继续抵抗将可能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清理“老赖”考虑刑事追责
“今后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会照此办理,不仅可以拘留,甚至还会考虑启动刑事追责程序。”符锐兰介绍,邓建国被拘留后,法院从当场扣押的银行卡中冻结了其存有200多万元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其财产线索,查封了一辆奔驰车和一批机器设备等。虽然邓建国在拘留期满后,对查封的银行账户一度提出执行异议,称该账户是他人名下,并非其个人财产,但广州中院执行一庭在对相关情况证据进行审查后,于上周将其异议驳回,使其侥幸心理破灭。
广州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李强表示,这次打击“老赖”效果特别有力,关键在于执行联动机制真正让法院“强硬”起来,如果没有联动部门的大力协助,仅靠法院一家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一线法官认为要加强联动机制力度、对‘老赖’用猛药、增强失信行为的社会成本,让“老赖”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邓建国案回顾
2007年5月,拍电视剧《公主出山》向黄某借款200万;2008年7月,邓建国到期未还款,黄某提起仲裁;2009年6月,仲裁委裁定邓建国偿还本息及违约金;2009年10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9年11月,法院向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发出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通知书;2010年3月,法院查封、冻结银行账户;2010年5月,强制划款1084.59元、17582.97元;2010年6月,查封车辆;2011年6月6日,限制邓建国出境;2011年6月22日,发出限制高消费令;2011年10月15日,在白云机场拘留邓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