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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滚动新闻(记者陈向军 伦少斌 方洁莉)在今日(15日)上午的省政协大会发言中,来自深圳的刘伟宏委员提出要在广东经济转型时期,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刘伟宏委员本人作为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裁,对劳资关系感同身受,他认为,目前许多劳资纠纷、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需要深入解读背后的原因。“劳资双方的利益除了具有对立的一面外,还具有一致的一面,资方不开办企业,劳方就没有就业机会而资方如果招不到工人,也就没有开办企业的机会。”正是这种二重性,需要创造条件,防止对立的同时,创造条件增强双方的一致性。
刘伟宏认为,目前我国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企业生存空间被压缩在收益趋于成本的范围,“微薄的利润导致劳资双方关系极其脆弱。只有产业转化为高端,赢利能力不亚于日本德国企业的时候,才能具备协调劳资关系的强大经济实力。”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政府要保障劳资利益共同体
“在德国,工人有自己的工会组织,资方也有自己的组织,遇到问题双方会良好地沟通,心平气和地交流。”刘伟宏认为,维持劳资双方平和的关键,在于之前签定的劳资协议。如此双方可以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刘伟宏表示,这并不 意味着当一个企业面临破产时,不允许解雇一部分员工,“企业一破产,企业员工都会失业。”关键在于被合理解雇的员工能有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支撑。
学习借鉴浙江经验
刘伟宏以浙江为例子说明自己的观点:“浙江在2004年就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在这个制度中明文规定,要求建筑、交通等特殊行业的生产企业,在动工前将工程款的1%-35存入银行帐户中,一旦发生拖欠工资问题,有关部门将从保证金中先行垫付职工工资。此外,为方式企业主欠薪、逃匿导致职工出现生活困难,浙江省所有的县级以上政府均从财政拨款100万元以上,建立的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为职工垫付工资。
“截止目前,浙江在所有的市县都建立了这两项制。”刘伟宏说,浙江自1994年以来,连续12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起,从省到乡镇的各级“创建和谐企业领导小组组长”均由相应的党政治主要领导担任。“目前,浙江省正在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定体系,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
“浙江的经验之所以值得学习,是有党政的强力介入,值得广东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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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向军 伦少斌 方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