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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上海市委提案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17: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文汇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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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今年上海两会,上海市市长韩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番话,博得了代表委员们长久不息的掌声。

  上海在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上的进步有目共睹。但农工党上海市委在调研后认为,上海市市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中依然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年两会上,农工党上海市委提交提案,就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出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增量明显

  农工党上海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呈曲折波动态势,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增量明显较大,尤其是2008年以来,占比20%以上。根据上海各级人民法院的统计调查,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居前三位的是公安、住房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这三个部门。“十一五”期间,上海各级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927件,其中,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或者行政机关纠错后申请人撤诉的案件有957件,纠错率为8.02%,判决行政赔偿的案件95件。“2010年某法院审理的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达到8.99%,较全市平均败诉率7.1%高出近2个百分点。”农工党上海市委在提案中认为,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瑕疵率应引起市政府的重视。

  信息公开行为失当等导致案件败诉

  在调研中,农工党上海市委调阅了上海多个市级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例。

  通过对这些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例分析,提案总结出了8条败诉主因:一是信息公开行为失当、不规范;二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是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四是对相关事实的调查存在疏漏,适用法律错误或规范性文件不当;五是认定法人及法人代表混淆不清;六是行政程序部分环节缺失或不到位、存在行政瑕疵;七是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提供规则缺乏足够认识;八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诉讼法律意识不高,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当庭应诉的答辩能力不强等问题。

  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范围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案建议市政府应把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以严明的程序保障执法规范公正。同时,真心诚意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及时、诚恳、客观地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合理尽快解决问题。

  针对行政诉讼案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增量明显的特点,提案建议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范围,主动实现公民知情权。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政府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案认为,建立起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将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提案还建议应进一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建立健全行政诉讼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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