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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
2011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1.8万亿元以上,增长13.5%左右;全省财政总收入有望突破2500亿元以上,增长33%;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14%和18%。
GDP增幅和财政总收入增幅为何有差距?居民收入又是怎样调查出来的呢?昨日,记者从省统计局向“两会”代表委员发放的《2011年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解读》中,找到了答案。
这份解读,结合去年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数据,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还设置了12个统计问题,用问答体予以解答。
财政收入增幅快于GDP增幅,是目前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省统计局给出解释:首先是两者的价格和构成内容不同,GDP增速以不变价格计算,扣除了价格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以现价计算,未扣除价格因素影响。
其次,GDP强调的是生产概念,财政收入强调的是收入概念,有些对经济存量进行征税的财产税等税种,与GDP没有直接对应关系或者关系不到;还有两者统计周期不同,GDP核算的是当期生产活动成果,包括半成品以及成品,而财政收入是当期实际入库数。
再就是核算依据不同。GDP核算对象是一国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而财政收入按一国实际入库税款统计,有些税种存在跨国纳税情况,造成纳税行为和生产经营活动分离。
居民收入是怎样调查的呢?省统计局“解读”给出的解释是,国家调查机构按照科学的抽样方法,在全国住户总数中随机抽取一定的样本,作为调查户,然后向抽中的调查户每月发放账本,由调查户采用日记记账的方式对本家庭及每个成员的收入情况进行记录。
在此基础上,统计调查员会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将账本回收并进行编码和审核,最后由国家调查机构进行汇总,得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
(记者 罗京)
作者: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