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锐评
□潘洪其
江苏常州一名学生家长近日在网上爆料称,自己的信息疑遭泄露,手机每天都收到大量的广告信息。另有网友反映,网上有人公开兜售常州十几万中小学生家长的信息。媒体调查发现,网上曝出的学生家长信息并非虚构,信息泄露疑与各学校有关。目前,教育部门已联系警方展开调查。
中小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被课外培训班、考试辅导班及学习用品商家非法获取后,不但令家长饱受电话骚扰、短信轰炸、垃圾广告强行登门之苦,而且还可能被进一步转卖给他人,使学生和家长面临被敲诈、诈骗的危险,给他们的身心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侵害。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信息权益,必须对非法获取、买卖学生家长信息的行为严加惩处。
不法分子获取、买卖学生家长信息的现象,前几年就已经十分猖獗。如果说,前几年法律对这类行为的打击还稍显乏力,那么,在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之后,打击买卖学生家长信息的行为,就拥有了十分过硬的法律手段。
围绕学生家长信息的非法交易大面积集中发生,情节不可谓不严重,有的甚至通过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明目张胆公开叫卖,气焰十分嚣张。不法分子往往并未采取什么“反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只要立案查处,就不会存在特别大的困难。
《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各地陆续侦办、判决了一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犯罪人员主要是民航、电信系统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些“中间人”和买家。涉及教育系统的买卖学生家长信息案件,未必比涉及民航、电信系统的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更复杂,后者能够被查处,前者没有理由独能逍遥法外。
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