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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电子警察成为交警罚款代名词。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出了电子警察设置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交管部门能够多调研,合理设置电子警察。
委员认为电子警察设置的不尽合理。安装电子警察应该本着以疏通道路交通,杜绝交通违章的前提进行布点安置。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电子警察的安装反而起到了很多的负面作用。如有在西安市某些路况较好的道路上人为设定不合理的限速规定,据此安装限速摄像,使道路设计流量得不到充分利用,人为增加交通压力等。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电子警察设置均应该向社会进行公示,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没有做到能按时、按量向社会公布电子警察的监控路段、监控类型等相关数据,也没有完全做到在有进行测速拍摄时应在电子警察路段前200米设置相应标示的规定。这一点尤其在流动警车进行电子警察纠违时更为明显。
另外,委员认为设置流动警车电子警察这种方式不合理。现在电子警察拍摄中流动警车的拍摄占了很大的比例,但它起到的作用与进行拍摄纠违的初衷是相违的。这些流动警车电子警察有时在一些车辆拥堵的路段进行拍摄,但是对道路的交通拥堵熟视无睹,只是进行着对交通违法情况的拍照,而在一些道路交通状况较好的路段进行拍摄时,对这些驾驶员违法行为不进行制止、纠违。这些行为会让群众对其进行流动拍摄纠违的真实目的产生怀疑,也使驾驶员对这种行为产生抵触情绪。
委员们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电子警察执法过程中多吸收民意,多进行调研、研讨,从合理疏导交通的角度出发,使电子警察真正的成为一个为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为交管部门执法拾遗补缺的道路交通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