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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发出节前价格政策提醒 禁用最低价等宣传语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03: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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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海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商业联合会组织召开经营者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本市超市、百货、餐饮等行业的经营者,在春节期间要切实加强价格管理,自觉防范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开展促销活动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者不能使用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没有依据、无从比较的价格宣传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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