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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随意辞退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图)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0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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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时间: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张小姐问:我现在怀孕两个多月了,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到今年5月份到期,到时公司要是不续签合同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饶律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不要担心到时公司不续签合同辞退你,你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

  王先生:我婚前父母留给我一套门面房,用于出租。现在我想和妻子离婚,请问这套门面房的收益该怎么处理?

  饶律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门面房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但是这套门面房的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关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认定问题,是一个长期没有厘清的问题,此次司法解释(三)予以了明确规定。

  赵先生:我买了陈某一套房屋,当时没能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两年多来,我一直在催促陈某办理过户,但是陈某总是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现在房屋拆迁,拆迁办和陈某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请问我该怎么办?

  饶律师:陈某将房屋卖给你,并且收了房款,应当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是他的法定义务。现在,由于陈某不肯办理过户,导致拆迁办与他而不是你,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董云春律师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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