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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药走强更需政府添把柴
代表建议把一部分维吾尔医医药纳入报销范围
新疆网讯(记者李志刚报道)“十二五”期间,维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生物医药产业被列入自治区重点发展培育的项目之一。
2011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药材标准》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维吾尔药饮片炮制规范》正式出版发行,并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新疆中药民族药事业发展步入了标准化、规范化阶段。
作为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维吾尔医学有着鲜明的民族医学特色,具有独特的医学理论和疗效。
据了解,作为祖卡木颗粒生产企业之一的齐康哈博药业公司,自2011年11月以来,公司的治感冒维药每月可以卖掉7万盒左右,其中北京每月就要买走3万盒左右,其他则销往了广州、上海、浙江等地。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祖卡木颗粒的销售量比上年增长了近40%。
本次两会上,哈密代表团指出,现如今的新疆维吾尔医药的“最大动力”还未发挥出来,自治区应该加强完善现有措施,全力推动维药发展。
哈密代表团认为,目前,除维医骨关节脱位手法、维医骨折手法整复外固定术、维医外治疗法以外,新开展的维医适宜性技术推广项目,如维医日光浴疗法治疗白癜风、维医拔罐疗法治疗急性腰扭伤、维医自玛特(贴药法)疗法治疗乳腺增生等十五项治疗方法均不在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目录里。同时,没有把体现维吾尔医药技术劳务特点的项目纳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目录,合理确定收费价格。
其次,则是多种维吾尔医医药没有纳入报销范围。哈密代表团认为,从维吾尔医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等综合考虑,应鼓励使用维吾尔药品,但目前,如复方木开胃麦达、复方蛋黄油、益脑吾斯胡都斯、炎消迪娜儿糖浆、温肾苏拉甫片等80多种维吾尔医成药没有纳入报销范围,大大阻碍了维吾尔医医药的推广使用。
哈密代表团建议,自治区应该制定出台扶持维吾尔医医药事业发展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对维吾尔医医疗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把符合条件的维吾尔医诊疗项目、药品品种、制剂品种纳入报销范围,对维吾尔医优势特色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以不断巩固和壮大现有发展成果,更好地为大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