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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驳回涉本 拉丹集团诉讼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5日 1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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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纽约一名法官11日裁定,“基地”组织头目乌萨马 本 拉丹之父创建的“沙特本 拉丹集团”不应为“9 11”袭击受索赔诉讼。

  本 拉丹集团由乌萨马 本 拉丹之父穆罕默德 本 拉丹1930年创建,逐渐发展成为沙特最大的建筑企业之一。

  美国遭遇“9 11”袭击后,部分幸存者、受害者亲属等分别向本 拉丹集团发起6起索赔诉讼,指责其资助恐怖袭击。

  受理上述索赔案件的曼哈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乔治 丹尼尔斯裁定,本 拉丹集团1993年之前支持乌萨马 本 拉丹的说法时间太过久远没法确认裁判权,而其下属子公司“9 11”之前在美国的活动同样难以确认裁判权。

  丹尼尔的裁决实际驳回了针对本 拉丹集团的索赔诉讼。

  乌萨马 本 拉丹1957年出生于沙特,是其父50多名子女中的一个。本 拉丹家族1994年2月正式宣布与他脱离关系,并把他“驱逐”出本 拉丹集团。(新华社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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