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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赵友清报道)“经过一周治疗,现在终于好一些了。几天前,我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一位车主打了,导致轻微脑震荡。”1月10日,乌鲁木齐市特警队三支队五大队特警米慧军对新疆都市报记者说。
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长江路中队长张潇咏向记者介绍说,1月3日15时20分左右,在长江路与钱塘江路交汇处的新疆饭店门口,两辆小轿车发生刮擦事故。执勤特警米慧军去处理事故,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苏K”的黑色小轿车车主江伟(化名)情绪激动。米慧军要求双方车主出示驾驶执照和身份证时,江伟拒绝出示,并阻碍他对车辆进行拍照,还对他大吼大叫。米慧军告诉江伟,如果不出示相关证件,警方要将车辆扣留。这时,江某上前打了他一拳,又扇了他两巴掌。
15时50分,巡逻至此的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沙区大队长江路中队执勤民警将江某送往长江路派出所。
“我们将他送上警车时,他还大声叫喊‘警察打人了!’在警车上,他一边大声叫骂,一边用头撞车玻璃,还用脚踹起车门,警车已被他踹出一些‘伤痕’。”张潇咏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伟因以暴力形式妨碍警方执行公务,已被长江路派出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