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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1月12日电(记者 王研)春节即将来临,1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生活困难的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申请人发放了执行救助金。2009年以来该院已累计为300余人发放执行救助金百万元。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一些被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给执行带来了困难,也给申请执行的原告或家属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11日,昆明中院为46起执行案件的特困人群近10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救助对象中有老人、儿童、农民工、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众,只要符合条件的,昆明市中院均按照昆明《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的规定给予救助。
杨文贵的儿子杨皓昕2009年底在石安公路碧鸡收费站工作时,被冲卡车辆碾压身亡,法院以肇事者故意杀人罪判刑12年,赔偿杨文贵夫妇23196元。但因对方经济条件不好,杨文贵一直没能拿到赔偿。11日杨文贵从昆明市中院领到了5000元的救助金,他说:“钱不算多,但是是政府给的。有政府关心,我心里还有些安慰。”
记者了解到,2009年至2011年,昆明市中院已为152件案件的26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6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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