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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沈阳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威
近日,本报专访了沈阳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威。
杨威介绍,根据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流程,一般程序是:
1、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并根据案件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资金核查、债务清偿、宣传接待等若干工作小组。
2、案发地人民政府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
3、债权债务申报、登记、确认。具体说就是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4、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5、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本报记者 刘洋